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迁安市西李铺农民集中住房项目二期工程政府购买服务相关问题的公示
一、购买服务内容
迁安市西李铺农民集中住房项目二期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包括:
1、拆迁服务
西李铺村、蔡滩子村、大蔡庄村、四体村、夹河村五个村1100
户村民临时安置、征收补偿等。
2、安置房屋建设服务
总占地面积156.78亩,总建筑面积238918平方米,规划建设农民集中住房1476套。建设8栋多层住宅楼、10栋高层住宅,配套建设垃圾转运站、居委会及其他配套附属用房等公共建筑。主要用于安置西李铺村、蔡滩子村、大蔡庄村、四体村、夹河村五个村村民。
3、购买服务费金额
购买服务总金额为115800万元。
二、购买方式
根据《迁安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关于同意迁安市西李铺农民集中住房项目二期工程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承接主体的决定》,确定迁安市西李铺农民集中住房项目二期工程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三、承接主体
根据《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迁安市西李铺农民集中住房项目二期工程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承接主体相关问题的决定》,确定迁安市西里铺农民集中住房项目二期工程的承接主体为迁安市城乡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分年财政资金安排
按照迁安市人民政府与迁安市城乡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迁安市西李铺农民集中住房二期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购买服务费已在既有年度财政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中统筹安排,其中2018、2019年预算已落实,列支在城乡社区支出科目下,未来将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年支付计划逐年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支出管理,具体如下:
年限 | 购买服务费 | 拨付方式 | 备注 |
第1年 | |||
第2年 | 9650 | 财政拨付 | |
第3年 | 9650 | 财政拨付 | |
第4年 | 9650 | 财政拨付 | |
第5年 | 9650 | 财政拨付 | |
第6年 | 9650 | 财政拨付 | |
第7年 | 9650 | 财政拨付 | |
第8年 | 9650 | 财政拨付 | |
第9年 | 9650 | 财政拨付 | |
第10年 | 9650 | 财政拨付 | |
第11年 | 9650 | 财政拨付 | |
第12年 | 9650 | 财政拨付 | |
第13年 | 9650 | 财政拨付 | |
合计 | 115800 | 财政拨付 |
五、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13年(自2017年3月至2030年3月)。
六、绩效评价
迁安市城乡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履行《迁安市西李铺农民集中住房二期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相关责任义务,迁安市将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年支付计划逐年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支出管理。
特此公示。
迁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1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