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9日,我局餐饮科组织召开了部分学生“小饭桌”经营者参加的监管规范约谈会,对“小饭桌”的现场核查标准进行了细致解读,全市申请办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的21家经营业主参加了约谈会。 此次约谈会由餐饮科科长戚晓东主持,戚科长从开办学生小饭桌的基本条件、需落实的食品安全要求和登记备案程序等方面,对学生“小饭桌”开办前、经营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全面解读,特别对选址、操作间的有关要求进行了重点强调,要求经营场所应距离暴露垃圾场、旱厕、加油站等50米以上;操作间应为独立隔间,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必须有门,地面铺设瓷砖,四壁及屋顶铺设瓷砖、阻燃板或铝塑板,必须设置留样设施、消毒柜、保洁柜,灶台上方设置排烟排气设施,最少设置两个水池,必须安装网络摄像头,安装防蝇防鼠设施。 本次约谈会的召开,对全面规范学生“小饭桌”餐饮服务行为,提高学生“小饭桌”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小饭桌”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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